gs隔爆水槽,礦用隔爆水槽
abs塑料隔爆水槽
一、用途
為預(yù)防煤塵控制煤塵災(zāi)害擴大,保證第一個采區(qū)內(nèi)的煤和半煤巖,掘進面的上下出口,有足夠的水量,以防止瓦斯、煤塵事故擴大,隔絕煤炸傳播。
二、結(jié)構(gòu)及質(zhì)量技術(shù)標準
1、結(jié)構(gòu):ys水袋、長槽形、底部呈半圓縫合處粘結(jié)牢固、表面整齊光滑,如圖1所示ys水槽、呈長方形梯形、一次成型、表面光滑,
2、各項技術(shù)標準如表所示
標準容積 80 40 30 |
誤差〉±5% |
長 mm 800 600 |
“” |
寬 mm |
“” |
高 mm |
“” |
吊環(huán)個數(shù) 8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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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向抗拉強度 n/5cm 1167 11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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橫向抗拉強度 n/5cm 967 9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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撕裂負荷縱向 n/5cm 137 1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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撕裂負荷橫向 n/5cm 127 1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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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指數(shù) >27 >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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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合強度 n/5cm 200 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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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燒試驗 <12s <12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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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隔爆水槽(袋)棚的設(shè)置地點
1、主要隔爆棚設(shè)置地點為:
a、礦井兩翼井筒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;
b、相鄰兩采區(qū)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的回風巷道;
c、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;
2、輔助隔爆棚的設(shè)置地點為:
a、采媒工作面的進風、回風巷道
b、采區(qū)內(nèi)的煤和半煤巖掘巷道
c、采用獨立通風并有媒塵爆塵危險的其道; 四、使用方法
1、水棚用水量;
隔爆水槽(袋)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(根據(jù)布置方式而定)。
集中式水槽(袋)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種計算,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/m 2 ;輔助水棚不少于200l/m 2
分散式水槽(袋)棚的水量按棚區(qū)所占道巷空間體積計算;不少于1.2l/m 3 。
2、水硼的位置設(shè)置;
a、水槽(袋)棚應(yīng)設(shè)置在直線巷道內(nèi);
b、水槽(袋)棚與巷道叉交口,轉(zhuǎn)彎處的距離應(yīng)保持50-70m;與風門的距離須大于25m;
c、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-200m,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-60m;
d、在應(yīng)設(shè)輔助隔爆水棚的巷道應(yīng)設(shè)多組水棚,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;
3、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區(qū)長度:
a、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.2-3.0m,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,兩個槽(袋)組的間距為10-30m; b、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區(qū)長度不小于30m.集中式輔助棚區(qū)長度不小于20m,分散式的棚區(qū)長度不小于200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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